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4个大类。
省级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4年河南省高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立项指南》)。
(二)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大、重点、一般三类。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立项指南》范围内,《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二)类别要求
申报项目时,应按本科高等教育类、高等职业教育类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等四个类别,分类汇总填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校级领导主持的不超过限额的2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3.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4.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5.各高校申报限额中,申报重大及重点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本校(本单位)申报总限额的30%。
6.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填写《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须报送的纸质材料:
1.《项目申请书》、《汇总表》一式1份。
2.相关性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
2.《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申请书》《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