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2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基地招标项目。
1、基地项目以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申报单位,申报人员须为研究基地成员,选题须符合所在基地的研究方向。基地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同时要求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2、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连续两年承担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按时结项者也可申报。项目设计应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
3、规划项目、青年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4、自筹经费项目。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社科研究,特设立自筹经费项目。该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或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筹,且自筹经费不低于5000元。申请时须出具学校同意资助的证明或校外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
5、基地招标项目。为充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积极性,汇聚研究队伍,培育研究成果,验收合格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时须提供公开招投标文件及经费来源证明。
二、申报资格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与研究内容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结项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已获得2012度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教育厅其他社科类项目立项者,不得申报。
4、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5、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6、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7、课题立项后,所在学校应按照同等比例配套资助。
二、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与实际应用部门紧密结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4个学科:(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2年6月5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 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人员在6月15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袋,提交本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二)教育厅对此次项目进行限项申报,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50项。学校暂不对各学院/部门申报限项。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三)轻院科技处接收申报材料后,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厅政务短信平台下发),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成果,通过系统将申报项目信息选定,在线上报省教育厅。每项申报项目代收评审费100元。
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