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0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二、申请额度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本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办理时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不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时间略有差异,依据各地要求提交申请。
三、办理程序
(一)首贷学生
首贷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系统要求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持《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二)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再次申请贷款时,需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申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即可。所需材料为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四、 其他事宜
(一)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普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确保学生都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知政策。同时提醒学生要在正规渠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避免从网络平台、电话等非正规渠道申请贷款。
(二)开学后,各辅导员统计贷款学生信息,填写《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统计表》,9月19日前提交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要求贷款学生预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25日前录入贷款学生信息。
(三)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办理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1-61232601。
郑州美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