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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2011.04.25
第三党总支关于开展
“我爱中国共产党——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的通知
 
各支部、各校区: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为热烈庆祝党的九十华诞,教育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第三党总支特举办“我爱中国共产党——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最难忘的时刻。当祖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时,当站在党旗下庄严宣誓时,当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树立的时候,党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和影响——自己是如何认识党的,对党又产生了怎样的感恩之心、崇敬之心和忠诚之心。
  2、最深刻的教育。当自己遇到困难受到挫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时,当自己迷惘徘徊、失意消沉、心灰意冷甚至犯了错误时,最终在党的教育下重新站立和振作起来——党是如何成为自己的信心之源和力量之源的,自己究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心路历程。
  3、最感动的人物。当我们回顾党史、无数优秀共产党人的身影又一次闪现在眼前的时候,当我们环视身边、发现也有许多优秀共产党人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时候,他们的英雄模范事迹有的彪炳史册、可歌可泣,有的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有的平凡中见精神、普通中见伟大。——这些英雄模范人物是如何走进自己心中的,自己又受到了怎样的感动和教育。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格调高尚,文笔清新流畅,有真情实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除诗歌外体裁为不限,字数在2500——5000字均可。
  2、征文要写清作者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见征文格式要求)。
  3、请各支部集中发送邮件至 714682771@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纪念建党90周年”字样——XX支部(篇数)。
  4、征文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5、征文对象:党团员(党员必须)、在校师生,职业、身份、年龄不限。
  6、征文起止时间:2011年4月2011年5月15日。
  三、征文评选
  活动结束后,党总支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本次征文按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按比例择优产生),设组织奖若干名。党总支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为组织奖获得单位颁发奖牌,向《党的生活》、《轻院青年》、《校报》等有关刊物推荐作品。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如有抄袭他人作品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3、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4、党总支有权将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

  附:征文格式要求 [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及征文格式要求.doc ]

 
 
                                 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三党总支 合作办学管理处
                                        2011 - 04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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