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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2



 
各系、室:
  现将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鼓励、支持关系我国我省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基础理论研究。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基地项目、一般项目、重大委托项目、学校委托项目、基地招标项目。
  1、基地项目。限全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研人员申报。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同时要求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2、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保障(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
  3、重大委托项目。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努力产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特设立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委托项目选题应围绕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局势的变化,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尤其是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文化强省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所申报课题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有较为丰厚的前期学术成果,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所高校作为牵头单位。
  4、学校委托项目。为鼓励高校吸引社会资金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设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委托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经评审合格立项的项目纳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凡2010年1月以后获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资助,且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均可参加申报。委托项目申请时须出具详细的资助经费财务证明。
  5、基地招标项目。为了充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积极性,汇聚研究队伍,培育研究成果,评估验收合格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时须提供公开招投标及经费来源证明。
  5、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6、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7、已获得2010年度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不得申报。
  8、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9、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10、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申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课题应符合申报者所在基地的研究方向。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4个学科:(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中,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70项,文科类、师范类本科院校不得超过50项,其它本科院校不得超过30项,专科学校不得超过20项。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请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2份。并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表格)电子版交至教务处。附件1、附件2可从“河南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k.haedu.gov.cn
  4、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12月15日。地点:教务处。
  联系人:张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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