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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郑州美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3.11.03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放管服”工作安排,省人社厅组织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出台各自职称评审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人事处起草了《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郑州美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人事处吸纳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对征求意见稿予以完善。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建议。

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教职工对上述材料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于118日下午5点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反馈至人事处。电子稿发至renshi@zzafa.edu.cn

联系人:李亚琼      电话:0371-62132206


附件:


     《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郑州美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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