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郑州美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3.11.03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放管服”工作安排,省人社厅组织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出台各自职称评审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人事处起草了《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郑州美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人事处吸纳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对征求意见稿予以完善。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建议。
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教职工对上述材料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反馈至人事处。电子稿发至renshi@zzafa.edu.cn。
联系人:李亚琼 电话:0371-62132206
附件:
《郑州美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