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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10.20
厅直各单位: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艺术、文博、图书、群文、动漫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报送的评审材料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1份。在报告中要写明申报人在单位排序情况。
(二)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1份报评委会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三)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和级别。
(四)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     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资格审查表》须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签名盖章。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六)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七)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九)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十)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三)任职年限破格或按戏曲武功演员申报高级职务者,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并提供推荐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四)申报一、二级演员任职资格者,还须提供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5年参加本单位演出场次证明。参加本单位演出场次的要求按照豫人社职称〔2015〕18号文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十五)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六)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有关要求及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地点
(一)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集中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未经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评委会不予接收。分散、个人报送概不受理。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采稿证明、校样一律不作为业绩对待,不得上报。
(三)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作品、奖励等)的计算截至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四)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必须确保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送审材料,评委会拒收或向省职改办报告,同时,下年度不再接收该单位申报人员材料。
(五)《评审简表》和《评审表》中填写的个人业绩、获奖名次必须与原件一致。        
(六)根据省职改办的规定,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及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均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七)报送评审材料的包装务必整洁、牢固、不易破损,包装袋须由布质等牢固材料制作,外表要有标识,标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和级别,并确保标识醒目、牢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简表》、《评审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表、参加答辩人员的业务自传及指定鉴定论文复印件等集中装袋;论文、论著、检索页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一起。各材料袋封面要张贴清单及申报人姓名和单位名称。
(八)单位和个人可登陆“河南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有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九)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 2017年10月23日—10月31日。报送评审材料的地点:河南博物院西配楼二楼(郑州市农业路8号)。联系电话:0371-63936973  69699722
(十)其他事宜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查阅《关于201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
艺术(动漫)专业申报材料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报送评审材料的地点:河南博物院西配楼二楼(郑州市农业路8号)。联系电话:0371-63936973  69699722。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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