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郑州美术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2024.10.25
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保障我校学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郑州美术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 任:石 品
副主任:李亚飞 杨 钢 王 贝 开 路 丁孝佳
成 员:张雪玲 王美燕 杨淑馨 张 玲 谢海红 侯萌萌 徐 楠 魏 凯 蒋 兰 周 罡
李大鹏 冯 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关于学风建设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
2.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机制。
3.研究制定学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惩处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4.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6.指导各系(室)加强学风建设教育以及协调学风建设相关工作事宜。
学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秘书)。学风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
特此通知。
郑州美术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