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梦想,与奥运同行”作品征集活动
2008.06.03
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营造一个积极向上、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使我院成为奋发向上、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场所,同时,也为配合“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十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迎奥运’书法、篆刻、摄影、绘画、雕塑、艺术设计作品评选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两项活动的开展,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的学风、文明风采及丰富的文化艺术素养,特由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和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联合在我院开展“放飞梦想,与奥运同行”艺术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一、活动内容:
学生创作紧扣“放飞梦想,与奥运同行”的主题,以书法、篆刻、雕塑、摄影、绘画、艺术设计等多种不同艺术作品形式展现。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及文化内涵,有创意,主题明确。
参选作品交于各班宣传委员,由宣传委员将作品交于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主教楼214室)。后由学习部和EST创作与科研小组成员汇总交于团委,由院领导、院团委、院教务处、院督导处和各教研室评审定出奖项。获奖作品由学校统一制作、展览。
获奖名单和作品确定后,学校为其配专业指导教师进行辅导和修改,将最终完成作品交送“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十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迎奥运’书法、篆刻、摄影、绘画、雕塑、艺术设计作品评选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两项活动指导委员会。
二、活动规则:
1、参赛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需积极向上,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坏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
3、参赛作品严禁发表危害学院安全、损害学院利益、损坏学院形象、破坏学院教学政策、破坏学院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
4、学生以自由形式(可单独完成也可自己组合)完成作品。
5、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6、参赛者遵守上述各项声明,均无任何异议。
三、活动安排:
1、召开05、06、07级年级长及各班班长、宣传委员会议,传达活动精神及活动规则。
时间:2008年4月17日中午13:00
地点:主教楼202
2、在校园内张贴本次活动的宣传海报(2008年4月17日)
3、在校园内设立活动咨询处,以更快、更简洁的方式传递活动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2008年4月17日、18日)
3、投稿类别:
A 摄影、艺术设计类:
1.平面设计(海报、招贴等):
电脑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并用电子稿以jpg格式存储,电子稿不要压缩
手绘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
2.环艺类:
电脑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并用电子稿以3D Max 原格式及jpg格式存储,电子稿不要压缩
手绘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
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3.服装类(效果图或时装画):
电脑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并用电子稿以软件原格式存储,电子稿不要压缩
手绘制作:成稿尺寸不超过对开
4.摄影类:独照、组照(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并用电子稿以jpg格式存储,电子稿不要压缩
B 书法、篆刻、雕塑、绘画类:
1.雕塑、陶艺类: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2.书法、篆刻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绘画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不超过对开
C DV作品类: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评选时间:
A 摄影、艺术设计类:2008年4月23日
B书法、篆刻、绘画、雕塑类:2008年4月24日
6、颁奖
时间:2008年4月25日
7、展览(时间待定)
四、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需填写一张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3、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以便公正评选。
2、参赛选手需填写一张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3、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以便公正评选。
4、递交作品时连同报名表一起递交。
5、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办法:
1、团体报名:自由结合报名,参赛资料统一送达指定地点(主教楼214 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
2、个人报名:由参赛者个人单独报名,参赛资料送达指定地点(主教楼214 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
3、每件参赛作品需详细填写报名表。
1、团体报名:自由结合报名,参赛资料统一送达指定地点(主教楼214 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
2、个人报名:由参赛者个人单独报名,参赛资料送达指定地点(主教楼214 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
3、每件参赛作品需详细填写报名表。
4、报名表(复印件有效)可至学院网站下载。
六、参赛费用:
报送作品免收参赛费。
七、截稿日期:
A、摄影、艺术设计类:
2008年4月21日前交于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主教楼214室)
B、书法、篆刻、雕塑、绘画类:
2008年4月22日前交于EST创作与科研工作小组办公室(主教楼214室)
八、
奖项评定:
评定工作主要从作品的内容、意义、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定。经评审组评出:
一等奖作品一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作品两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作品五个: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作品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九、
组委会组成:
1、筹备组:由学习部和EST创作与科研小组全体成员组成。负责评选的宣传、组织并调动学生参选。
2、评审组:由院领导、院团委、院教务处、院督导处和各教研室共同组成。以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评审参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