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共青团系统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4.05.22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共青团系统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合作办学单位团委
今年正值“五四”运动94周年和建团92周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总体要求,集中展示我校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榜样教育的优势,弘扬主流价值,引导文明风尚, 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于2012—2013学年中涌现出的政治素质过硬、模范作用突出、骨干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4月
二、评选表彰范围
学生团支部,学生团员。
三、评选类别及比例
先进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20%;
优秀团干部:团干部总数的8%;
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5%;
四、评选标准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活动及主题团日活动,“推优”工作规范。团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班风积极向上,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热爱集体。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高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建设中贡献突出者。
(三)“优秀团员”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进步,品德高尚,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者。
五、评选办法
优秀个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所在团支部要充分酝酿,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六、有关要求
各校区团委要对照评选标准,做好组织鉴定,确定推荐名单。4月30日前将评优名单汇总表报送合作办学管理处学生科,同时将电子版发信箱:463423384@qq.com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