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3.05.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科规划办下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3〕153)文件,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成果原件(复印件)1套(本)、《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纸质文本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2、提交《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盖章pdf版和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电子版材料 以申报人“姓名+文件类型”格式命名。

  3、材料需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成果名称、申报姓名、主持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正式发表的论文,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2、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

  3、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上述成果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四)成果申报的时间安排:

  2023年5月22-2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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