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5.0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2〕381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为认真做好我院课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包括: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办法、材料要求
(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和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崔少鹏,电子信箱: mcen@163.com。各报奖项目查新材料于5月28日之前提交,由学校统一联系安排到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查新费用300元/项。查新后符合条件的成果方可上报。
(三)各单位集中将经过查新且审核无误的报奖材料,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jxknew@zzuli.edu.cn,需注明某某学院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轻院教务处教学科(电话:63556884)最后受理日期为6月4日下午5点之前,逾期未报的不予受理。
(四)上报材料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参评成果材料,袋内明细表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包括:
1.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即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附件3)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4.作为主持人的每人限报1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2〕381号)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