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十批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2


 
院内各单位:
 现将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十批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鼓励教师立足我院本科教学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的带头作用,坚持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加强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努力培育有创新、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的教改成果。
  2. 根据教学改革总体目标,本次轻院立项的项目分重点、一般和备案项目三类。
  3. 立项项目原则上在“项目指南”(附件1)范围内。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高教研究课题未验收者不得申报。申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第九批延期项目不再填表。
  4. 教改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立项项目要求选题思路清楚,目标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改革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实际效果。
  5. 验收时,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正式刊物上校级重点项目应发表教研论文2篇以上,一般项目应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发表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改论文。
  6.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人限同时申请2项以下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原则上在第九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且尚未结项项目的主要参与成员不予在第十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
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申请指南。
 (二)申报程序
  1. 学校发布立项通知及项目指南,按照申报原则和要求组织申报。
  2.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进行认真审查、筛选和整合,将推荐项目进行评议和排序。
  3. 教务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表中所列项目的内容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向校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
  四、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统一收齐材料后于11月26日12:00前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和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报教务处。
https://www.estedu.com/uploadfile/2014/1115/20141115105134829.doc
https://www.estedu.com/uploadfile/2014/1115/20141115105144779.doc
https://www.estedu.com/uploadfile/2014/1115/20141115105147942.doc
https://www.estedu.com/uploadfile/2014/1115/201411151051478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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