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5.03.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 76 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合作研究。指导教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一名指导老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年。
资助范围为: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基础性、应用性及创新性的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教师教研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突出“兴趣驱动、以学生为主;激发创意、自主创新;育人为本,重在过程”的指导思想。
二、申报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 76 号)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于2012年 6 月 7 日前交所在院(直属系)。
  2、院(直属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以及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每个院(直属系)推荐项数见附件。院(直属系)须于2012年 6 月 15日上午12:00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 76 号)附件2)和推荐的项目申报书报轻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组织评审。轻院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学校批准后公布。
  4、项目负责人签定任务书。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在一周内与轻院教务处签订《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任务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 76 号)附件3)。不按时签订协议书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5、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数分配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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